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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浪奇: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01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0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占应到
董事人数的 100%。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河支行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保荐机构
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
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 509,949,125.71 元(其中:应收账款 10,148,768.88 元,
其他应收款 499,800,356.83 元)依规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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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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