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州浪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17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1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 87-93 号 201 室广州市浪
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2.01     选举邢良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吴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
关公告。

                                          2
    (二)注意事项
    1、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 2 项议案补选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对两名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
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
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
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 16:00 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
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 87-93 号 201 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 87-93 号 201 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lonkey.com.cn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5
    联系人:刘垚先生

                                         3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 10 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
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浪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2.01 至 2.0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根据本人意愿,被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 具有       □ 不具有)
 表决权
 被委托人对可能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具有          □ 不具有)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
   1.00                                               √
             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
   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选举邢良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                                               √
             独立董事



                                          7
          选举吴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                                          √
          独立董事
被委托人对每一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可投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