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邢益强)2023-03-3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邢益强
本人作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条款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行使职权。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人也未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
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 年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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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第十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二)股东大会
2022 年,本人出席了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5 月 24 日召开
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二、2022 年内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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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独立意见 类型
1.《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3.《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逐项表决);
5.《关于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第十届董事会
2022.4.28 案>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6.《关于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
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8.《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2022.4.28 9.《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项的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
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12.《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逐项表决);
14.《关于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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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对外担保情况;
20.对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21.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第十届董事会
2022.6.28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事前认可意见
2022.8.23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及独立意见
议案》;
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2 年日
2022.8.29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十届董事会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2.8.29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 事前认可意见
2022.10.2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及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
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针对因大宗贸易业务风险而涉及的多宗诉讼及仲裁
案件进行了深入了解,持续关注并了解 2021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的上市地位情况,了解
2022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关注公司的最新动态。
四、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关注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重整计划中债权人的清偿情况。截至 2022 年末,部分
依法申报债权并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了
清偿,按照重整计划有效地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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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约 6 亿
元的资本运作,本人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予以重点
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
3、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到公司有关内外部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材料已移交至相
关检察院,本人期待早日查清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 年度,本人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和邮件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平时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和生产经
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以及沟通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事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
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并行使了表决
权。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邢益强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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