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太 阳: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2019-04-3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本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2、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
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管亚梅
黄 辉
涂 勇
签署日期: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