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17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银润投资 股票代码 00052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寅 电话 021-54222877 传真 021-52432015 电子信箱 wangy@insightsh.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18,805,622.87 10,168,204.22 84.95% 65,206,40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66,548.91 -6,673,552.88 129.47% 3,688,62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939,830.05 -6,715,212.31 128.89% -2,497,778.01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630,358.24 -4,447,174.61 384.01% 515,398.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4 -0.0694 129.47% 0.03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4 -0.0694 129.47% 0.03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 -4.23% 5.52% 2.31%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200,798,246.46 197,956,186.35 1.44% 203,138,21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6,411,495.29 154,426,710.41 1.29% 161,207,870.77 1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020 6,315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椰林湾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策划有限公 28.52% 27,438,544 0 人 司 厦门市鑫鼎盛 境内非国有法 10.29% 9,895,214 0 冻结 5,770,000 控股有限公司 人 云南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云 信成长 2013-5 其他 1.46% 1,400,088 0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张福彬 境内自然人 1.36% 1,309,113 0 中融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融 其他 0.94% 900,000 0 新 293 号 杨绍会 境内自然人 0.94% 900,000 0 叶龙华 境内自然人 0.87% 838,292 0 五矿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五 矿信托-新时 其他 0.64% 613,650 0 代恒禧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邓振华 境内自然人 0.63% 609,400 0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新动力 其他 0.62% 595,500 0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的说明 动人。 前 10 名股东中,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将共计 13,600,000 股存放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期初,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未开展融资融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券业务;杨绍会将共计 900,000 股存放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期初,杨绍会未将 明(如有) 本公司股票存放于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叶龙华将共计 838,292 股存放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期初,叶龙华未将本公司股票存放于客户信用担保账户。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延续强化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战略重点,继续通过业务结构转型优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报告 期内,公司已形成游乐设备综合服务和物业租赁为主的业务结构,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80.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4.9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9.47%。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所有的游乐设备采购计划。2014年6月3日,上海瑞聚与公司关 联方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第一批五台设备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每季度218.10万元人民币, 该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6月6日披露的公司2014-017号公告);2014年7月3日,上 海瑞聚与浙江银润签订第二批共计六台设备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每季度245.75万元人民币,该交易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7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4-020号公告),并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为了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涉及的客观租金回报率进行了评估。 年初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浙江银润开展的关联交易的累计合同金额为5566.2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除了上述关联交 易之外,双方之间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设备租赁收入1153.3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将海发二期物业出租给厦门志诚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租赁收入651.7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与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2月13日,公 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申请许可受理通知书》,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材料被证监会受理;2014年3月7日,公司接 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因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被中国证监 会作出暂停审核的决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存在被终止的风险。 在暂停审核期间,稀土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六大国有控股集团将承担起对稀土行业进行整合的任务。在 此行业背景下,晨光稀土未来能否获得持续稳定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导致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 降的可能。此外,由于稀土行业的复苏不如预期,进一步增加了晨光稀土未来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鉴于如上原因,2014 年8月29日,公司接到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平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春荣先生发至的《致厦门 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函》(以下简称“《函》”)。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推进情况,以 及稀土行业发生较大的变化。双方实际控制人认为有必要与重组各方共同协商并作出对重大资产重组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公司经与其他交易各方经充分协商后,决定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组的相关行政申请 3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文件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10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厦 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 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的议案》,决定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11月6日,公司 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 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材料。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209 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 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11日收到现任独立董事雷星晖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雷星晖先生申请辞去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一并辞去在 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务。辞职生效后,雷星晖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雷星晖先生的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将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人 数,独立董事人数将未达到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雷星晖先生的 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雷星晖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2月9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而停牌,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截 止目前,该事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2015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纽约交易所上市 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NYSE:XUE)(以下简称“学大教育”)发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收购提议。2015年4月 21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林湾投资”)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光卓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深圳椰林湾拟将其持有的1500万股份转让给紫光卓远,紫光卓远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如股权转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教育部(详见公司2015-014 号公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如下:“我 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银润投资公司海发大厦一期收取的认购款从2006年度起一直挂在其 他应付款科目,今后能否转作收入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建造成本一直在在建工程中列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可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并对该事项做如下说明: 1. 海发大厦一期的形成原因 海发大厦一期问题是公司历史遗留问题。 1992年3月厦门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海洋渔业开发公司综合水产加工用地的批复》,同意在湖里 仓储区内划拨国有海滩地面积11,682.276平方米给上市公司前身厦门市海洋渔业开发公司建综合水产加工场的建设用地。其 中,海发大厦一期工程土地实际占地面积为2,844.32平方米。 1994年海发大厦一期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995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建综合办公楼(加工车间及附属办公 区)用于渔业生产。综合楼于1995年10月20日开工,1997年12月20日竣工投入使用。海发大厦一期土地实际使用面积为2,844.32 平方米,综合楼实际建成后的建筑面积8,317平方米。 2006年,因主营业务渔业加工持续萎缩,综合楼长期闲置,为改善上市公司营业状况,筹措资金,银润投资的前身旭飞 投资于2006年3月开始对海发大厦一期项目进行整体改造,将原综合办公楼改造成了小户型的办公居住用房255套,并通过让 渡使用权方式将其转让给客户。改造工程于2007年12月完成,并在2008年初办理了交付使用手续。 2007年8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向旭飞投资签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指出旭飞投资在改造海发 大厦项目时“涉嫌改变土地建设用途、非法转让”,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2、海发大厦一期涉及的资产及负债 海发大厦一期相关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母体在建工程中的海发大厦一期资产,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其账面金额为 21,004,474.60元。形成的原因为海发大厦一期的建造成本因未办理权证,一直未能结转至固定资产。 海发大厦一期相关的负债为上市公司母体其它应付款中的海发大厦一期订金、认购款、租赁押金以及预计负债中的预提 利息,其中: 1、订金及认购款形成的原因为上市公司收取的海发大厦一期订金、认购款一直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下,无法确认为收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账面金额为24,921,837.00元; 2、租赁押金为上市公司出租海发大厦一期物业,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账面金额为10,300.00元; 3、预计负债为上市公司按照法院判罚先例可能需向海发大厦一期业主支付的利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账面金额 为338,849.60元。 3、报告期内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争取获得整体产权”为目标推进该事项的解决,并与物业所在地的主管机构 多次沟通了解相应的政策及解决方案。但是,由于该问题的特殊性以及复杂性,公司预计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该问题。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深入研究、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监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201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 计意见,审计报告所列的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银润投资公司海发大 厦一期收取的认购款从2006年度起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今后能否转作收入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建造成本一直在在建工 5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程中列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该事项属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董事会在报告期内继续以 “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争取获得整体产权”为目标与物业所在 地相关主管部门及各方一起论证了解决方案。但是,由于该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较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董事会关于强调事项段的专项说明客观地反映了该事项的现状、 影响。对于强调事项段,监事会将会持续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有效地推动解决上述强调事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