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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润投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1-28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76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十点在上海市虹桥路 1438 号 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先生主持,经会议认真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
 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审计、评
 估工作已经完成,现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姬浩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如下: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8 月 10 日)。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9.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87,506,530 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各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 10 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的具体认购数量
如下: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方式
                                                (股)          (元)
  1             紫光育才           现金       106,638,787     2,039,999,995.31
  2             长城嘉信           现金        28,489,283       544,999,983.79
  3             健坤长青           现金         1,568,217        29,999,991.21
  4             学思投资           现金        20,125,457       384,999,992.41
  5             乐金兄弟           现金         6,795,608       129,999,981.04
  6             乐耘投资           现金        74,751,698     1,429,999,982.74
  7             谷多投资           现金        14,113,957       269,999,997.41
  8             科劲投资           现金        14,113,957       269,999,997.41
  9             国研宝业           现金        10,454,783       199,999,998.79
           银润投资首期 1 号员
  10                               现金        10,454,783       199,999,998.79
               工持股计划
             合计                             287,506,530   不超过 550,000 万元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收购美国纽约交易所上市公司 XUEDA EDUCATION GROUP(NYSE:XUE)(以
下简称“学大教育”),同时设立国际教育学校投资服务平台公司和在线教育平
台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总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收购学大教育 100%股份       约 230,000                  230,000
   2      设立国际教育学校投资服务公司    176,621.35                  176,000
   3            在线教育平台建设          149,188.30                  144,000
                  合计                               不超过 550,000

       为推动项目顺利推进,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全面要约收购学大教育 100%股份,
根据公司与学大教育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合并协议》,本次收购价格为 2.75
美元/股(合 5.5 美元/ADS),收购总价款约为 36,884.55 万美元,按照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前一天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换算合计收购总价款约 230,000 万元人
民币。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会发生变化,如最终实际交割价款超过本次募集资
金中拟投入资金总额,则公司将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优先满足该募投项目的资金需
求。如最终实际交割价款低于本次募集资金中拟投入资金总额,剩余部分募集资
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用途等。
       上述募投项目中设立国际教育学校投资服务公司将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设
立国际教育学校投资服务公司,募集资金到帐后,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
金转入相应实施主体;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
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审
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厦门银润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此外,由于此次公司将根据与学大教育谈判的推进进度,拟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此次以现金收购学大教育达到了《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公司已在此次
预案中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
进行了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
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
资金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并编制了《厦门银润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银润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椰林湾投资”)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
署了《关于转让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椰林湾投资
将其持有的银润投资 1,500 万股股份(占银润投资总股本的 15.59%)转让给紫
光卓远。本次转让完成后,紫光卓远将直接持有银润投资 1,500 万股股份,占银
润投资总股本的 15.59%,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清华控股将成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目前上述交易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受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西藏紫光育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紫光育才董事长赵伟国先
生控制的西藏健坤长青通信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之间构成关联方
关系。
    此外,公司此次认购对象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西藏伟华投资有限公司为长城嘉信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份额之唯一认购方。西藏伟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赵伟国先生。公司与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最终认购人构成关联方关
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的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姬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过公司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学大教育 100%的股权暨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此次以现金收购学大教育 100%股权的交易金额已超过了公司 2014 年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 50%以上,且交易金额超过了
5000 万元人民币,达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标准。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此次预案中按照收购学大教育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
    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
告、备考审阅报告、会计政策差异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并批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的《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度至2015年6月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03010232号)和《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2015]京
会兴阅字第03010006号)。
    同意并批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
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收购学大教育出具的《学大教育集团(NYSE:XU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号)。
    鉴于学大教育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公司对学大教育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相关期间财务报表中披露
的会计政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之间的差
异情况,编制了差异情况说明,并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相关的《鉴证报告》([2015]京会兴鉴字第03010010号)。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结论合理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国融兴华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收购资产
的评估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分别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了资产评估报告。
    经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1、国融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
服务的业务关系外,国融兴华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
突,具有独立性。
    2、国融兴华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在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目的及标的资产实际特点,国融兴华按照国家有
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运用了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评估方法选用适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
    4、国融兴华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时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计算模型、可比公
司及对应参数选取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
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学大教育 100%股权之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一)公司本次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学大教育。标的公司为境外上市公司,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所涉及的国家发改
委、商务部、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的备案或审批等事项,公司已在《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说明了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
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9日起停牌,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剔除大盘因素和
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累计涨幅分别为17.58%和10.17%,均低于累计涨跌幅
20%的标准,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
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的《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收购学大教育暨非公开发行履行法定程序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由于此次公司将根据与学大教育谈判的推进进度,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此次以现金收购学大教育达到了《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
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或披露的相关法律文件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学大教育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西藏乐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乐耘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 19.7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前述非公开发行安排实施完成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乐耘投资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作
为乐耘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金鑫先生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此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乐耘投资实际控制人金鑫间接持有的学大教育股份的
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谈判确定,并
已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收购学大教
育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收购学大教育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报告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
本次收购学大教育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交易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办理本次收购学大教育所涉及的股权过户、移交变更等登记手续、进行价款支付、
办理资产移交或变更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2、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
围内对本次资产购买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价格、实施方式、实施
主体等作出相应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董事
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资产购买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聘请为本次资产购买提供服务的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及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决定和支付其服务费用;
    5、进行与本次资产购买有关的审批程序,制作、签署及报备有关信息披露
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报备文件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
    6、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修订、完善本次交易方案或法律、法规、有关监管
部门对本次资产购买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反馈意见或新的
规定和要求,对本次资产购买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
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7、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允许的前提下,采取所有必要的
行动,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银润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授权管理
层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的《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