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润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2015-12-02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银润投资”)拟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以所募集之部分资金收购境外上市的学大教育集团
之 100%股份及其 VIE 协议控制下的境内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 10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人现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声明如下:
银润投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银润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对所提
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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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张浩 姬浩 廖春荣
吴崇林 刘兰玉 唐安
王晓滨
陈峰 王新元 刘维业
汤丽莉 杨小虎 王寅
201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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