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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润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5-12-22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厦门银润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银润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厦门银润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
金需求,并且有利于推进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本次信托贷
款涉及的利率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也回避对该事项涉及议案的表决。
    我们将持续监督该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保护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唐安、刘兰玉、王晓滨


                                               2015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