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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润投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2-20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6-011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或变更提案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 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8日-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2月18日15:00-2016年2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11号厦门创业园诚业楼4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 持 人:董事长张浩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44,388,7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44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的股份
总数为36,762,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16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
代表股份总数为7,626,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79%。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人共18人,代表股份1,829,51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019%。
    (二)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张浩先生、姬浩先生、吴
崇林先生、唐安先生、刘兰玉女士、陈峰先生、王寅先生。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
会议。
    (三)回避表决情况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对议案四《关于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四、提审议案及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关于选举姬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选举金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1.3 关于选举廖春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1.4 关于选举郑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姬浩先生、金鑫先生、廖春荣先生、郑铂先生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关于上述董事的简历,请详见附件一。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
票制)
    在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无异议。


    2.1 关于选举刘兰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2.2 关于选举傅继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2.3 关于选举李元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刘兰玉女士、傅继军先生、李元旭先生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上述董事的简历,请详见附件二。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1 关于选举何俊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3.2 关于选举韩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44,065,894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2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1,506,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552%。
    表决结果:通过。
    何俊梅女士、韩锋先生以及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李刚先生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上述监事的简历,请详见附件三。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 23,198,658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70%;反对股份为 6,1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63%;弃权股份为 8,513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7%。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为 1,814,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013%;反对股份为 6,1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334%;弃权股份为 8,51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5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长红、王洪萍。
    3、结论性意见: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9 日
附件一: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 姬浩先生简历
       姬浩,性别男,民族汉,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银润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姬浩先生长期在清华大学产业体系工作,曾先后担任同
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副总经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事业部
总经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姬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
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2. 金鑫先生简历
       金鑫,男,1977 年生,汉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民主促
进会会员。金鑫先生于 2001 年 9 月创办学大教育,现任学大教育集团董事和 CEO。
金鑫先生同时担任民进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民进北京市民办教育支部副主委,
民进北京市委联委会委员,北京民进企业家联谊会常务理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北京软件行业协会
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金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3、廖春荣先生简历
       廖春荣,男,1964 年生,最近五年任上海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澳门)董事长,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省侨商会会
长。
       截至本公告日,廖春荣先生为公司股东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共计 12, 438,5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廖春荣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4、郑铂先生简历
    郑铂,男,汉族,1984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任顾问,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于安永(中
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任高级顾问,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华锐风电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于华润医药集团任
职财务管理部经理,2014 年至今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铂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傅继军先生简历
    傅继军,男,1957 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资产评估师、国际注
册管理咨询师。现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2 年至今,就职于中华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
国并购公会常务理事,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傅继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2、刘兰玉女士
    刘兰玉,女,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现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最近五年刘兰玉女士均在北京市天
银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除了公司之外,截至目前,刘兰玉女士还担任恒生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刘兰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3、李元旭先生
    李元旭,男,1966 年生,博士学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元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附件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李刚,男,1979 年生,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中国共产党党员。李刚先生
曾担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零
售总监、大区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紫光集团
有限公司科技园发展部总经理助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2、何俊梅女士简历
    何俊梅,女,1970 年生,汉族,北京交通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
师。何俊梅女士自 2005 年至 2015 年历任中联会计师事务审计经理、北京康特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赛伯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何俊梅女士现任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俊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3、韩锋先生简历
    韩锋,男,1958 年生,汉族,本科学历,律师、高级经济师。
    韩锋先生 1988 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曾分别在日本 ICEO 国际文化交流机
构、日本 ICI 株式会社、KESSLES PARES Société àresponsabilité limitée
(S.A.R.L)、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劳动网》等单位担任首席律师,首
席代表、公职律师、专家顾问。现任学大教育集团首席律师、北京奥东律师事务
所执业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韩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