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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润投资: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意见2016-02-20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意见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7 人,参与表决 7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聘请姬浩先生
任公司总经理、刁月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烨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中关于聘任高管的相关资料,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对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聘
任高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姬浩先生、刁月霞女士、王烨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他们有《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具备了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和职业素质。
    二、公司董事会对姬浩先生、刁月霞女士、王烨女士的任职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傅继军、刘兰玉、李元旭
                                                二 O 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