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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润投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04-29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 年度




委托单位: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 系 电 话 : ( 010) 85886680
传 真 号 码 : ( 010) 85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www.Reanda.com
                                      REANDA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16]第 2372 号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润投资”)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银润投资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银润投资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银润投资海发大厦一期 2006 年发生的预收购

房款,因没有达到收入确认条件(产权没有转移),挂账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今后能否转作

收入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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