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其 它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2015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也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傅继军,刘兰玉,李元旭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