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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润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6-17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相关资料,特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考虑到学大教育现有的业务情况和商业模式,公司未来会持续保有较大规模
的自有闲置现金。为提高自有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由
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或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就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该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以上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继军、刘兰玉、李元旭
                                            二 O 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