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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润投资:关于增加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6-06-25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6-042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光卓远”)《关于提请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的议案》等四个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作为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核查,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紫光卓远持有公司 1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9%。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临时提案涉及的议案具体如下: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且学大教育集团已成为公司子
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INSIGHT
INVESTMENT CO.,LTD.)变更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XIAMEN UNIGROUP
XUE CO.,LTD.)。
    公司更名后的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已发生转变,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一)公司原经营范围:
    1、对工业、商业、房地产业、文化行业的投资; 2、房地产开发、经营;3、
房地产经纪、代理;4、物业服务;5、海洋渔业;6、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仪
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及器材制造;7、代售车、船票;8、批发、零售工艺美
术品(不含经营首饰)、日用百货、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及通
讯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零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渔需物资、五金交电化工(化
学危险品除外) 、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纺织品。
    (二)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
    教育培训、音乐、文化艺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教育咨询、教育服务、
教育信息咨询、辅助咨询、教材教辅、教育软件开发销售、研发、设计计算机软
硬件、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及产品;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销售自行研发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
技术推广服务;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金融
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房地
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代理;物业服务;对工业、商业、房地产业、文化
行业的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
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请公司就《公司章程》做部分修订,修订涉及的具体条款如下:
                        修订前的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票发行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文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文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
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海洋渔业开发公司改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海洋渔业开发公司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厦门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厦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3502001002173
   原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INSIGHT INVESTMENT CO.,LTD.                 英文名称:XIAMEN UNIGROUP XUE CO.,LTD.
   原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
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原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1、对工业、商业、房地产业、文化行业的投资;                 教育培训、音乐、文化艺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教育咨
   2、房地产开发、经营;                                   询、教育服务、教育信息咨询、辅助咨询、教材教辅、教育软件
   3、房地产经纪、代理;                                   开发销售、研发、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及产
   4、物业服务;                                           品;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自行
   5、海洋渔业;                                           研发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
   6、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及器材 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企业策划;经济贸易
制造;                                                     咨询;企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
   7、代售车、船票;                                       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
   8、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不含经营首饰)、日用百货、金   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
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建筑材料、汽 房地产经纪、代理;物业服务;对工业、商业、房地产业、文化
车零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渔需物资、五金交电化工(化学危险 行业的投资。
品除外) 、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纺织品。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   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原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聘。公司设副总经理1 至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 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副总裁)1 至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注1: 除《公司章程》第十条、第十一条之外,《公司章程》其余涉及公司内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称
谓,均改为“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注2:《公司章程》其余条款本次不作修订,修订后的章程条款与未作修订的章程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 以上通过。
    议案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
名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的议案》
    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公司需向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向
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或备
案等手续。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并可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
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
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除因新增上述临时提案涉及的条款有相应变动外,原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事项不变。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补充通知》将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