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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6-08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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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进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胡旸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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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20,471,260.11                     335,359,009.87                        949.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6,355,993.96                      142,848,118.73                        -25.5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99,139,059.15                   9,461.23%          819,093,248.98               4,25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71,848.83              -3,853.96%             -35,578,077.12               -1,370.2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3,073,747.44              -3,669.61%             -34,099,167.45               -1,312.3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2,048,338.63               6,509.8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02             -3,834.33%                       -0.3699            -1,371.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02             -3,834.33%                       -0.3699            -1,371.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2%                   -20.52%                  -28.45%                 -30.22%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96,195,107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369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2,158.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59,656.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2,905.07

合计                                                                          -1,478,909.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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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75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紫光卓远股
                    国有法人                  15.59%        15,000,000                     0
权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椰林湾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93%        12,438,544                     0
策划有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盛控
                    境内非国有法人             7.00%            6,730,314                  0 冻结                5,770,000
股有限公司

北京紫光通信科
                    国有法人                   5.02%            4,830,438                  0
技集团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1.88%            1,804,998                  0
司

景华                境内自然人                 1.34%            1,290,000                  0 冻结                1,100,000

谌建平              境内自然人                 0.83%             797,900                   0

于佳栋              境内自然人                 0.71%             680,0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
                    其他                       0.51%             492,400                   0
因子精选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国
投瑞银瑞祥保本 其他                            0.44%             419,790                   0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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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

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12,438,544 人民币普通股         12,438,544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6,730,314 人民币普通股          6,730,314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830,438 人民币普通股          4,830,438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804,998 人民币普通股          1,804,998

景华                                                                    1,2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90,000

谌建平                                                                   797,900 人民币普通股            797,900

于佳栋                                                                   6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                                             492,400 人民币普通股            492,4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419,790 人民币普通股            419,790
基金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说明
                               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票并非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报告期内,前十大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的股东情况如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存放于信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8,800,000 股,期初存放于信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7,300,000 股;谌建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平存放于信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107,600 股,期初存放于信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60,000
                               股;于佳栋存放于信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680,000,期初存放于信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
                               51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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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余额或年初至    年初余额或上年同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本报告期末       期年初至报告期末
                                                                           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
营业收入               819,093,248.98        18,799,015.08     4257.11%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成本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
营业成本               606,952,473.46         6,753,112.92     8887.74%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销售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
销售费用                87,214,244.40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计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费用以及合并范
管理费用               116,819,228.26         5,968,982.65     1857.10%
                                                                           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财务费用                32,788,802.27             1,716.64   1909956.99%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计提借款利息所致。
                                                                           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
所得税费用               7,455,646.20         2,154,393.44      246.07%
                                                                           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98,238.39          839,698.72       352.33%
                                                                           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
营业外收入                 420,516.08
                                                                           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
营业外支出               2,392,330.82           11,968.01     19889.38%
                                                                           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
                      152,048,338.63      2,300,335.90     6509.83%
流量净额                                                              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支付收购学大教育和学
                     -978,532,592.27     -2,884,442.04   -33824.50%
流量净额                                                              大信息股权收购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为收购学大教育集团及
                     1,703,625,816.16
流量净额                                                              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
                      876,484,501.65       -584,106.14   150155.69%
增加额                                                                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
货币资金              920,656,593.38    133,182,094.35      591.28%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应收账款               32,143,343.58     18,370,958.48       74.97%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应收设备租赁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支付律师费和可研报告款以及合并范围发生
预付款项               33,556,771.94      2,981,956.26     1025.33%
                                                                      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
其他应收款             70,598,645.13       229,540.66     30656.49%
                                                                      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
                       11,621,653.43
资产                                                                  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
其他流动资产          374,238,754.63
                                                                      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127,686.79
                                                                      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
长期股权投资           16,258,032.52
                                                                      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新购置固定资产以及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
固定资产              154,550,037.31     77,486,776.84       99.45%
                                                                      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
在建工程               30,789,768.65     21,004,474.60       46.59%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无形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
无形资产           85,437,577.27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致。
                                                                   商誉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收购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商誉             1,524,260,153.16
                                                                   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
长期待摊费用      109,287,375.42       103,111.56    105889.45%
                                                                   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55,576.06
                                                                   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27,000.00
                                                                   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为收购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
短期借款         1,890,000,000.00   140,000,000.00     1250.00%
                                                                   限公司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             9,008,903.26     5,126,468.05       75.73%    应付账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应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
预收款项         1,090,024,126.24    16,323,205.58     6577.76%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
应付职工薪酬      159,831,975.84
                                                                   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应交税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
应交税费           58,747,057.09    -14,104,160.03      516.52%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应付利息           30,039,828.76       186,083.33     16043.21%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借款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咨询服务费以及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其他应付款        103,251,742.17     43,337,575.55      138.25%
                                                                   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
其他流动负债       55,248,970.80
                                                                   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80,934.38
                                                                   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914,905.63           -857.98   -106534.84%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学大教育集团及北


                                                                                                                                            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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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将公司全称变更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公司领取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和《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公司全称正式变更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时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2016年7月12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办理完成公司全称变更备案、证券简称变更核准相关事宜,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6年7月13日起,公司启用新的证券简称“紫光学大”,证券英文简称“UNIGROUP XUE”。
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26”。
    关于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具体信息,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披露的公司2016-053号
公告。


2、宣布完成对学大教育集团 100%股份及其通过 VIE 结构控制的学大信息 100%股份的收购;

    2016年7月6日,公司编制并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关于收购学大教育集团暨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


3、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2016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等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8月30日发出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与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201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附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
关的议案。
   2016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并
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162674号)。
   2016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674号)(以下简
称“《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4、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业绩情况

    2016年第三季度,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教育)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
59,294.55万元,同比增长12.35%;实现净利润111.62万元,同比增长105.12%。
    学大教育2016年6~9月营业收入80,043.97万元,净利润911.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5.00万元。




                                                                                                     1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根据学大教育的业务特点,每年第三季度结束了期末考试、中考、高考,且适逢暑假期间,参加培训的学生人
数、时间均大幅度下降,致使收入减少,业务淡季造成以往会计年度三季度收入均较一、二季度收入下降,基本为
亏损状态。2016年第三季度,学大教育集团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5、变更董事长及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201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姬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长职务,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以及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6、设立子公司的进展

   2016年8月9日,公司完成厦门紫光学大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厦门紫光学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即原拟定名为厦门
紫光学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设立;2016年8月12日,公司完成安吉紫光学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设立。关于公司
设立子公司的具体进展,请详见公司2016-066、067号公告。


7、与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016年8月15日,公司与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就在海沧区举办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签署《关于在厦门市海沧
区举办民办学校的框架协议》。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6-068号公告;


8、关联借款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与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合同》。
合同借款金额为不超过3.7亿美元等额人民币,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4.35%/年。公司实际向紫光卓远借款(本金)
共计2,350,000,000(贰拾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本金500,000,000元(伍亿圆)人民币。关于关联借款的进展情况,请详见
公司2016-059、069号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      2016 年 07 月 13 日
                                                                          的公司 2016-053 号公告

宣布完成对学大教育集团 100%股份及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其通过 VIE 结构控制的学大信息 100%股 2016 年 07 月 06 日
                                                                          的公司 2016-047 号公告
份的收购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9 月 26 日
知书》                                                                    的公司 2016-086 号公告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变更董事长及新增副董事长事项          2016 年 08 月 04 日
                                                                          的公司 2016-063 号公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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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08 月 12 日
                                                                       的公司 2016-066 号公告
设立子公司的进展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8 月 13 日
                                                                       的公司 2016-067 号公告

与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8 月 18 日
协议                                                                   的公司 2016-068 号公告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7 月 23 日
                                                                       的公司 2016-059 号公告
关联借款进展情况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8 月 23 日
                                                                       的公司 2016-069 号公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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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间

股改承诺

                                                                      廖春荣先生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就规范关联交易问题做了如下承诺:
                                                                      “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
                                                                      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银润投资发生关联交易。如果
                                                                      银润投资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2012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公司董事、前实际控制人廖春                        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 年 10         实际控制期       已履行完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荣                                                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银润投资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 月 18         间               毕
                                                 的承诺
                                                                      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银润 日
                                                                      投资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银润投资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
收购报告书或权
                                                                      和善意地履行其与银润投资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
益变动报告书中
                                                                      业将不会向银润投资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所作承诺
                                                                                                                                             2016
                                                                                                                                                       2016 年 3 月 1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 年 03                        已履行完
                                                 股票限售的承诺                                                                                        日至 2016 年
                    公司                                              报告书》中承诺:“承诺在本次增持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月 03                       毕
                                                                                                                                                       9月1日
                                                                                                                                             日

                                                                                                                                             2012
                    公司董事、前实际控制人廖春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 廖春荣先生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年 10            实际控制期       已履行完
                    荣                           立性的承诺           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月 18     间               毕
                                                                                                                                             日

                    公司董事、前实际控制人廖春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廖春荣先生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就同业竞争问题出具承诺如下:“本 2012            实际控制期       已履行完
                                                                                                                                                                              13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荣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 年 10          间             毕
                           的承诺               照地域划分,不进入银润投资的业务地域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如本人及本 月 18
                                                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银润投资 日
                                                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银润投资,在通知
                                                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银润投资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银润投资;在外部条件允许的合适情况下,本人将优
                                                先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与银润投资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置入上
                                                市公司。”

                           关于能够按照《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的规                                                                           2012
                                                廖春荣先生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就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能
公司董事、前实际控制人廖春 定提供相关文件,不                                                                           年 10   实际控制期     已履行完
                                                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不存在《收购办法》第
荣                         存在《收购办法》第                                                                           月 18   间             毕
                                                六条规定的情形所作的承诺。
                           六条规定的情形所作                                                                           日
                           的承诺

                                                                                                                                自转让股份
                                                                                                                        2015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登记至信息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                                                                                                年 04                  严格履行
                           股票限售的承诺       报告书》中承诺:“自转让股份登记至信息披露义务人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            披露义务人
公司                                                                                                                    月 23                  承诺事项
                                                月内上述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证券账户之
                                                                                                                        日
                                                                                                                                日起 12 个月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在作为
                                                银润投资的第一大股东期间不从事于银润投资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主要经营 2015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                        业务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如在本公司作为银润 年 04        作为控股股     严格履行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公司                                            投资第一大股东期间,本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银润投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 月 23        东期间         承诺事项
                           的承诺
                                                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银润投资,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 日
                                                予银润投资,以避免与银润投资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形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银润投资及银润投资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2015          自权益变动     严格履行
公司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报告书》中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 年 04          完成后起至     承诺事项

                                                                                                                                                     1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承诺               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尽量避免与银润投资发生关联交易,若 月 23         长期
                                                                 本公司未来与银润投资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 日
                                                                 平原则,在银润投资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保
                                                                 证以规范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从制度上保证银润投资
                                                                 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2015    自 2015 年 9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9 月 10 日披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紫                                                                                                 年 09   月 1 日起至    已履行完
                                            股票限售的承诺       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承诺在本次增持后 6 个月内不减持
                 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月 09   2016 年 3 月 1 毕
                                                                 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日      日止

                                            关于披露及提供的信                                                                            2016
                                                                 在 2016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本人(以及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年 07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月 26            起至长期       承诺事项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遗漏的承诺                                                                           日

                                            关于披露及提供的信                                                                            2016
                                                                 在 2016 年 8 月 3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本人(以及本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年 08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月 03   起至长期       承诺事项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遗漏的承诺                                                                                    日

                                            关于披露及提供的信                                                                            2016
                                                                 在 2016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本人(以及本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年 08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月 05   起至长期       承诺事项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遗漏的承诺                                                                                    日

                                                                 公司在《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中承诺:“如果公司未来进行与海 2010
                                            关于海发大厦项目的 发大厦项目资产剥离出上市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在首次提出资产重组 年 08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本公司
                                            承诺                 停牌前,必须已经完成海发大厦的剥离,或者提供已经具备剥离条件的证 月 17           起至长期       承诺事项
资产重组时所作
                                                                 明。”                                                                   日
承诺
                                                                 一、就私有化收购中本人及本人的关联实体 Golden Section Holding            2015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金鑫                       关于收购事项的承诺 Corporation 因 Golden Section Holding Corporation 依据合并协议出售学大教 年 07
                                                                                                                                                  起至长期       承诺
                                                                 育股票、以及本人依据合并协议出售本人持有的期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如适 月 26


                                                                                                                                                                        1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用)获得的对价而应缴纳的中国所得税等所有税款(包括应支付的任何利息 日
                                                                和罚款)(如有),本人无条件同意根据中国法律、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及合
                                                                并协议的规定及时地全额向中国相关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所有有关税款(如
                                                                需,包括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罚款,如有)。本人兹此声明,除通过上述关
                                                                联实体所持有的学大教育的股票以及本人持有的学大教育的期权以及限制
                                                                性股票外,本人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他学大教育的股票。二、将保证履行
                                                                上述承诺,并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银润投资和/或学大教育及学大教育的
                                                                子公司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就私有化收购中本人及本人的关联实体 Goodor Corporation 因 Goodor
                                                                Corporation 依据合并协议出售学大教育股票获得的对价而应缴纳的中国所
                                                                得税等所有税款(包括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罚款)(如有),本人无条件同意
                                                                                                                                      2015
                                                                根据中国法律、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及合并协议的规定及时地全额向中国相
                                                                                                                                   年 07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李如彬                     关于收购事项的承诺 关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所有有关税款(如需,包括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罚款,
                                                                                                                                   月 26      起至长期     承诺
                                                               如有)。本人兹此声明,除通过上述关联实体所持有的学大教育的股票外,
                                                                                                                                   日
                                                               本人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他学大教育的股票。二、将保证履行上述承诺,
                                                                并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银润投资和/或学大教育及学大教育的子公司所造
                                                                成的任何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就私有化收购中本人及本人的关联实体 Nihao China Corporation 因
                                                                Nihao China Corporation 依据合并协议出售学大教育股票获得的对价而应
                                                                缴纳的中国所得税等所有税款(包括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罚款)(如有),本
                                                                                                                                      2015
                                                                人无条件同意根据中国法律、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及合并协议的规定及时地
                                                                                                                                      年 07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姚劲波                     关于收购事项的承诺 全额向中国相关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所有有关税款(如需,包括应支付的任
                                                                                                                                      月 26   起至长期     承诺
                                                                何利息和罚款,如有)。本人兹此声明,除通过上述关联实体所持有的学大
                                                                                                                                      日
                                                                教育的股票外,本人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他学大教育的股票;二、将保证
                                                                履行上述承诺,并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银润投资和/或学大教育及学大教
                                                                育的子公司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或                              关于与交易各方无关 在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中,金鑫与乐耘投资就是否存在 2015       自完成本次   截至本报
                 金鑫及西藏乐耘投资有限公
再融资时所作承                              联关系和/或一致行动 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与学大教育集团其他 年 08      非公开发行   告期末,
                 司
诺                                          关系的承诺          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和/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1、本承诺人在持股 月 07      股票认购后   承诺事项

                                                                                                                                                                  1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学大教育集团及/或担任学大教育集团董事、监事、高管期间,与学大教育 日          至长期       尚未生效
                                               集团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其签订过任
                                               何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同,也未与其实际达成任何的一致行动关系。2、
                                               本承诺人对学大教育集团的任何决策、决定、表决行为,均系本承诺人自行
                                               决定和自主自愿的表达。(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承诺:1、本次发
                                               行之前,本承诺人与银润投资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或关
                                               联关系;2、本次发行前,本承诺人与银润投资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及
                                               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或关联关系;3、本承诺人对认购对象
                                               的出资权益为本承诺人实益持有,不存在委托代持的情形,本认购资金来源
                                               为本承诺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在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中,李如彬与谷多投资就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与学大教育集团其
                                               他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和/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1、本承诺人在持
                                               股学大教育集团及/或担任学大教育集团董事、监事、高管期间,与学大教
                                               育集团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其签订过
                                                                                                                 2015        自完成本次   截至本报
                         关于与交易各方无关 任何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同,也未与其实际达成任何的一致行动关系。
                                                                                                                 年 08       非公开发行   告期末,
李如彬与谷多投资有限公司 联关系和/或一致行动 2、本承诺人对学大教育集团的任何决策、决定、表决行为,均系本承诺人
                                                                                                                 月 07       股票认购后   承诺事项
                         关系的承诺          自行决定和自主自愿的表达。(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承诺:1、本
                                                                                                                 日          至长期       尚未生效
                                             次发行之前,本承诺人与银润投资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
                                               或关联关系;2、本次发行前,本承诺人与银润投资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
                                               象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或关联关系;3、本承诺人对认购
                                               对象的出资权益为本承诺人实益持有,不存在委托代持的情形,本认购资金
                                               来源为本承诺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在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中,姚劲波与科劲投资就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与学大教育集团其
                                                                                                                     2015    自完成本次   截至本报
                           关于与交易各方无关 他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和/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1、本承诺人在持
姚劲波与西藏科劲投资有限                                                                                             年 08   非公开发行   告期末,
                           联关系和/或一致行动 股学大教育集团及/或担任学大教育集团董事、监事、高管期间,与学大教
公司                                                                                                                 月 07   股票认购后   承诺事项
                           关系的承诺          育集团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其签订过
                                                                                                                 日          至长期       尚未生效
                                               任何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同,也未与其实际达成任何的一致行动关系。
                                               2、本承诺人对学大教育集团的任何决策、决定、表决行为,均系本承诺人
                                                                                                                                                1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自行决定和自主自愿的表达。(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承诺:1、本
                                                次发行之前,本承诺人与银润投资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
                                                或关联关系;2、本次发行前,本承诺人与银润投资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
                                                象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或关联关系;3、本承诺人对认购
                                                对象的出资权益为本承诺人实益持有,不存在委托代持的情形,本认购资金
                                                来源为本承诺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在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中,蒋宇飞与乐金兄弟就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与学大教育集团其
                                                他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和/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1、本承诺人在持
                                                股学大教育集团及/或担任学大教育集团董事、监事、高管期间,与学大教
                                                育集团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其签订过
                                                                                                                 2015      自完成本次   截至本报
                         关于与交易各方无关 任何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同,也未与其实际达成任何的一致行动关系。
蒋宇飞与西藏乐金兄弟投资                                                                                         年 08     非公开发行   告期末,
                         联关系和/或一致行动 2、本承诺人对学大教育集团的任何决策、决定、表决行为,均系本承诺人
有限公司                                                                                                         月 07     股票认购后   承诺事项
                         关系的承诺          自行决定和自主自愿的表达。(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承诺:1、本
                                                                                                                 日        至长期       尚未生效
                                             次发行之前,本承诺人与银润投资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
                                                或关联关系;2、本次发行前,本承诺人与银润投资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
                                                象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或关联关系;3、本承诺人对认购
                                                对象的出资权益为本承诺人实益持有,不存在委托代持的情形,本认购资金
                                                来源为本承诺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                        银润投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浩、姬浩、廖春荣、吴崇林、关于披露及提供的信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2015
刘兰玉、唐安、王晓滨;第七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年 12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届监事会监事陈峰、刘维业、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银润投资拥有 月 01      起至长期     承诺
王新元;高管汤丽莉、杨小虎、遗漏的承诺          权益的股份(如有),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日
王寅                                            连带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                        1、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 2015
公司董监高关于其个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年 11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刘兰玉、唐安、王晓滨;第七 人行为的承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人最近 月 27   起至长期     承诺
届董事会监事陈峰、刘维业、                      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4、本人不存在 日

                                                                                                                                               1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王新元;高管汤丽莉、杨小虎、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被行政处罚之情形,未受过刑
王寅                                            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 5、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情形; 6、本人承
                                                诺,上述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
                                                漏。本公司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
                                                的法律后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及非公开发行后,在对银润投资形成控制期间,对于无法
                                                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银润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5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年 11   实际控制期   严格履行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 月 26    间           承诺
                           的承诺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日
                                                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银润投资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及非公开发行后,在作为银润投资控股股东期间,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银润投资发生的关联交
                                                                                                                     2015                截至本报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西藏紫光育才教育投资有限                                                                                         年 11      控股上市公   告期末,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序,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                                                                                                             月 26      司期间       承诺事项
                           的承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日                      尚未生效
                                              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银润投资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1、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关于提供的信息不存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非公开发 2015
西藏紫光育才教育投资有限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行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年 11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月 26      起至长期     承诺
                           承诺                 律责任。2、本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 日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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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
                                               紫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紫光
                                               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紫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上市公
                                               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紫光集团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
                                               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紫光集团控制的
                                               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资产,上市
                                               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紫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2)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
                                               紫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上市公司 2015
西藏紫光育才教育投资有限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 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 年 11      实际控制期   严格履行
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立性的承诺           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月 26   间           承诺
                                               不与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紫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 日
                                               户。(4)上市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紫
                                               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上市公司依
                                               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
                                               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
                                               育才、紫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
                                               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尽量减少紫光育才、紫光集团及紫光育才、
                                               紫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
                                               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1、未来本公司及所属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银润投资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可能 2015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发生实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在与银润投资业务相关的业务领域做出对 年 11    实际控制期   严格履行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外投资。2、公允地对待本公司的对外投资,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银润投资 月 26     间           承诺
                          的承诺
                                               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做出不利于银润投资而有利于其他公司的决定和判断;日
                                                                                                                                               2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亦不会利用这种地位所获得的信息,做出不利于银润投资而有利于其他公司
                                        的决定和判断。3、对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来因国家政策或任何其他原因
                                        以行政划拨、收购、兼并或其他任何形式增加的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及其业务,本公司在此同意授予银润投资不可
                                        撤销的优先收购权。如若银润投资放弃行使优先收购权,公司将对外出售前
                                        述可能构成竞争的资产及其业务,以避免与银润投资的同业竞争。4、为银
                                        润投资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并保证如其或其附属公司与银润投资因同
                                        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将优先考虑银润投资的利益。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清华控股特向银润投资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有关
                                        承诺如下:1、本公司不从事与银润投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同时承诺本公司及所属其他企业将来也不从事与银润投资所从事的专业领
                                        域可能发生实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在于银润投资业务相关的业务领域
                                        做出对外投资。2、公允地对待本公司的对外投资,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银
                                        润投资实际控制人地位,做出不利于银润投资而有利于其他公司的决定和判 2015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断;亦不会利用这种地位所获得的信息,做出不利于银润投资而有利于其他 年 11   实际控制期   严格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公司的决定和判断。3、对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来因国家政策或任何其他 月 26    间           承诺
                   的承诺
                                        原因划拨、收购、兼并或其他任何形式增加的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 日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及其业务,本公司在此同意授予银润投资不可撤
                                        销的优先收购权。如果银润投资放弃行使优先收购权,公司将对外出售前述
                                        可能构成竞争的资产及其业务,以避免与银润投资的同业竞争。4、为银润
                                        投资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并保证如其或其附属公司与银润投资因同业
                                        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将优先考虑银润投资的利益。

                                        上述权益变化完成后,在作为银润投资实际控制人期间,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银润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 2015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按 年 11   实际控制期   严格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月 26   间           承诺
                   的承诺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你信息披露义务和 日
                                        办理相关手续,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银润投资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 本公司现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致力于尊重和维护上市公司在 2015      实际控制期   严格履行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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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性的承诺          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1、人员独立(1)上市公 年 11   间           承诺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 月 26
                                              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日
                                              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报酬。(2)上市
                                              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
                                              酬。(3)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
                                              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金、资产。(2)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
                                              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2)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
                                              财务管理制度。(3)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上市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上市公司依法独立
                                              纳税。4、机构独立(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
                                              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上
                                              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
                                              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尽
                                              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关于提供的信息不存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2015
学大教育集团、北京学大信息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 年 11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技术有限公司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提供 月 26    起至长期     承诺
                          承诺                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日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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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2、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4、除了已公开披露的本公司与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 2015
                                                心(有限合伙)之间的仲裁纠纷事项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 年 11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本公司                    关于公司行为的承诺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被行政处罚之情形,未受过刑事处罚,也不存在 月 26     起至长期     承诺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5、本公司承 日
                                                诺,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
                                                大遗漏。本公司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
                                                产生的法律后果。

                                                1、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关于提供的信息不存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非公开发 2015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行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年 11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本公司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月 26        起至长期     承诺
                          承诺                  律责任。2、本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 日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学大教育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经查阅相关文件,本公司保证学大教育所提
学大教育集团董事、高管李如 关于提供的信息不存                                                                        2015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
彬、金鑫、姚劲波、王亚非、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年 12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
蒋宇飞、黄立达、卢韶华、张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月 14    起至长期     承诺
                                                证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炜、邓强                  承诺                                                                                      日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的信息不存 学大信息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2015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董事、监事、高管李如彬、金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经查阅相关文件,本人保证学大教育所提供 年 12       起至长期     承诺

                                                                                                                                                 23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鑫、朴俊红、王亚非、姚劲波、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 月 14
                 宋军波                     承诺                 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 日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林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2016
                 进挺、姬浩、金鑫、廖春荣、
                                            涉及非公开发行事项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 年 08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郑铂、刘兰玉、傅继军、李元
                                            相关的承诺         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月 29             起至长期         承诺
                 旭;高级管理人员刁月霞、王
                                                               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 日
                 烨、王寅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016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 涉及非公开发行事项                                                                              年 08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不越权干预紫光学大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紫光学大利益。
                 公司                       相关的承诺                                                                                    月 29   起至长期         承诺
                                                                                                                                          日

                                                                                                                                          2016
                                            涉及非公开发行事项                                                                            年 08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不越权干预紫光学大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紫光学大利益。
                                            相关的承诺                                                                                    月 29   起至长期         承诺
                                                                                                                                          日

                                                                                                                                          2016
                 西藏紫光育才教育投资有限 涉及非公开发行事项                                                                              年 08   自承诺之日       严格履行
                                                                 不越权干预紫光学大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紫光学大利益。
                 公司                       相关的承诺                                                                                    月 29   起至长期         承诺
                                                                                                                                          日

股权激励承诺

                                                                                                                                          2015
                                                                                                                                                  2015 年 7 月 9
其他对公司中小   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                        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期间,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 年 07                    已履行完
                                            股票限售的承诺                                                                                        日至 2016 年
股东所作承诺     司                                              有的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月 10                    毕
                                                                                                                                                  1月8日
                                                                                                                                          日


                                                                                                                                                                          2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2015 年 11 月
                                                                                                                   年 11                   严格履行
                   汤丽莉   股票限售的承诺    相关规定对本次误买入股票的处置,自本次买入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           26 日至 2016
                                                                                                                   月 30                   承诺事项
                                              本次买入的股票,如六个月后卖出该股票将其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年 5 月 25 日
                                                                                                                   日

承诺是否按时履
                   是
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
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
                   无
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2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6 年 10 月 27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