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学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29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16-09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11: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电话通讯
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
事长林进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
盈利预测表及盈利预测编制说明,学大教育集团编制了 2016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盈利预
测编制说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审核并出具了《厦门紫光
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6]京会兴鉴字第
03000009 号)和《学大教育集团(Xueda Education Group)2016 年度盈利预测审核
报告》([2016]京会兴鉴字第 03000008 号)。
关联董事林进挺先生、姬浩先生、郑铂先生、金鑫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认可该议案,并对该议案涉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发行方案经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鉴于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
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期限,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关联董事林进挺先生、姬浩先生、郑铂先生、金鑫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认可该议案,并对该议案涉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限为发行方案
经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鉴于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拟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授权有效期拟
延长至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关联董事林进挺先生、姬浩先生、郑铂先生、金鑫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认可该议案,并对该议案涉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近期审议通过了一批内部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公
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章程>的修
订对照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公司
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具备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80 万元(含
内控审计,不含税费),聘用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
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信息,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