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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关于更换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6-11-29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6-09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换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80 万元(含内控审计,
不含税费),聘用期限一年。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
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
的感谢!
       二、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3、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胜华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
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北京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
       三、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
构。
    2、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原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超过五年,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近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在业务合作中体现出了专业、优质及更加全面的综合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
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提议聘请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机构。
    经过充分的了解和沟通,我们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暨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