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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紫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8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 紫学         公告编号:2018-04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
园科技大厦 D 座 5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乔志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股权转让底价的
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
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旭飞”)的 9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
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融兴华”)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6,505.12 万元;公司以前述评
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根据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为
16,506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向北交所申请挂牌的情况是: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向北
交所提交标的资产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预披露信息发布时间期限为 20 个工作
日,即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向北交
所提交正式挂牌的申请,正式挂牌信息披露期限为 20 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但在挂牌期间(即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角
度出发,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
理办法》等相关国资管理规定,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可以延期
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披露,新的转让底价低于评估
结果的 90%时,应当经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书面同意。公司拟将本次转让底价下调
并重新进行信息披露,下调后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 90%,即调整后的转
让底价确定为 14,855 万元,同时保证金金额也相应进行调整,其他交易条件不
变(其他交易条件详见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转让底价在北交所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挂牌
期限为自北交所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如本次公开挂牌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公司将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标的资产的后续处置事
宜。
    最终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公司将与依据公开挂牌转
让方式确定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并召开董事会及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交易及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予
以审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调整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股权转让底价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