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02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08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 日下午 14:00 在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D 座 5 层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乔志城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表决通
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严乐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同意聘任严乐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选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严乐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
人的函》,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严乐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8-09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 日
附件:
    严乐平,男,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1991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曾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巴陵石化生产处副处长、化工事业二部
主任;2003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曾任上海华谊集团副总工程师;2012 年 9 月
至 2017 年 11 月曾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7 月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严乐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