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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9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10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6: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D 座 5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经审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
的议案》、《关于审议<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的程序转
让公司所持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旭飞”)99%股权(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已完成向北交所提交正式挂牌的申请工作,正式
挂牌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根据北京国融
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并经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6,505.12 万元;公
司以前述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根据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
转让底价为 16,506 万元。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接到北交所通知,截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挂牌期满,本次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为完成转让工作,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股权转让底价的
议案》,公司将本次转让底价下调并重新进行信息披露,下调后的转让底价不低
于评估结果的 90%,即调整后的转让底价确定为 14,855 万元,同时保证金金额
也相应进行调整,其他交易条件不变。该次正式挂牌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接到北交所通知,截至 2018 年 6 月 7 日挂牌期满,
本次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完成转让工作,根据公司向北交所提交的相关
申请文件,挂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公司将不变更信息
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期限。
      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接到北京产权交易所通知:截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本次挂牌已征集到 1 名意向受让方报名。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接到北京产权交易所通知:截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 17:00,意向受让方未能按时缴纳保证金,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视为
放弃受让资格。根据前次公司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文件,前次挂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将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期限。截至目前,公司未征集到其他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在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期间,经调整
挂牌底价后征集到的 1 名意向受让方放弃受让资格,此外未征集到其他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并且, 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即将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到期。经审慎研究,从保护公
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