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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0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紫光
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严乐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刁月霞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王烨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
    本次聘任的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情况均符合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续聘严乐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刁月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续聘王烨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兰玉、李元旭、王震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