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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6-2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
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租
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
署《租赁合同》,有利于其业务稳定发展;本次交易所涉设备在评估基准日市场
条件下的年租金市场价值经过评估机构评估测算,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决策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兰玉、李元旭、王震
                                               2019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