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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10-23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7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0)。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7日-2019年10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9:30-11:30和13:00

-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15:00-2019年10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0月22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严乐平先生辞职的议案》
    2.《关于副董事长姬浩先生辞职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1选举吴胜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乔志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关于副董
事长辞职的公告》、《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特别说明:
    1.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本次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
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严乐平先生辞职的议案         √

     2.00                 关于副董事长姬浩先生辞职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吴胜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乔志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
  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
  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
  迟于2019年10月23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

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紫学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本人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
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严乐平先生辞
 1.00                                                       √
                           职的议案
 2.00            关于副董事长姬浩先生辞职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3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吴胜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乔志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注: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
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
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