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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震)2020-04-22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19 年度的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廉洁自律,出席公司 2019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
       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1 次,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各项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
        本年度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
董事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参加并表决
                           (次)    (次)      (次)                召开次数(次)     (次)
            (次)                                          (次)

王震          11            5           0            0        6              5                5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
       会会议 5 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在每次会议中,
       本人详细了解各项议案情况并发表意见,科学审慎决策。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本人在 2019 年对下列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
       立意见:
           (一)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相关议案,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该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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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
人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严乐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刁月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王烨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发表了
相关独立意见。
    (四)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于会前
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此
外,本人针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对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五)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人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查,
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子公司与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人在会议召开前审阅了该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七)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本人对 2019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其它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专
                                    2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八)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
资料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对本
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从本专业角度对
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2019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9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
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查阅相关
资料,听取公司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了解和问询,利用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三)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跟进新修订的监管政策,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职责。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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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2019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履行好独立董事职
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震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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