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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学大: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0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度的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0 次(其中,本人应参加 5 次),召开股
         东大会 6 次(其中,本人应参加 4 次),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
         责,出席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
             本年度应参                                  以通讯方式
  董事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加董事会会                                  参加并表决
                          (次)     (次)     (次)                召开次数(次)   (次)
             议次数(次)                                  (次)

Zhang Yun           5        0          0           0        5              6             4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在每次会
         议中,本人详细了解各项议案情况并发表意见,科学审慎决策。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本人在 2020 年对下列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
         立意见:
             (一)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于会
         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与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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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
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此外,本人针对本次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以及《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未来
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于
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调整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此外,本人针对本次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受疫情管控的特殊要求,本人多次以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进行线上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
从本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四、2020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
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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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就有关
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
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时跟进新修订的监管政策,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

       六、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跟进新修订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监管政策,强化监管理念,提升自身素质,以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责任,维
护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在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履行好独立董事职
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Zhang Yun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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