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学大教育: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5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间 为2021 年5 月 21 日9:15— 9:25,9:30—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
月2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
  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是否为特别
序号                          议案名称
                                                                   决议事项

 1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否

 2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否

 3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否

 4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否

 5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6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否
       《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投
 7                                                                     否
       资额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等公告内容。
       3.上述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6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披露投票结果。
       5.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6.00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相关业务对外
  7.00                                                                    √
           投资额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
   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
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
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6.00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K12业务及教育        √
  7.00
            相关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注: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
  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