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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学大教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6-19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
董事会审议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考虑到公司现有的业务情况和商业模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内控程序健全,
能够有效控制委托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就《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
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现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刘兰玉、李元旭、王震、Zhang Yun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