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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学大教育: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23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2年 4 月 19 日9:15 —9:25,9:30 —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
月19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2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
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40,036,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97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9,938,7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146%;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代表 有表决权 的股份 总数为 97,700 股,占公 司有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30%。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
           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中
                                                                        中小股东
                                             总得票数    有股东有表决                小股东有表决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之得
                                               (股)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当选
                                                                        票数(股)
                                                             比例                        比例

  1.01     选举吴胜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39,938,720   99.7560%       301          0.3071%        是
           独立董事
  1.02     选举金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39,938,719   99.7560%       300          0.3061%        是
           立董事
  1.03     选举廖春荣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39,938,719   99.7560%       300          0.3061%        是
           独立董事

  1.04     选举朱晋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39,942,719   99.7660%       4,300        4.3878%        是
           独立董事



               提案2.00《关于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中
                                                                        中小股东
                                             总得票数    有股东有表决                小股东有表决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之得
                                               (股)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当选
                                                                        票数(股)
                                                             比例                        比例
  2.01     选举王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39,938,719   99.7560%       300          0.3061%        是
           董事
   2.02       选举 Zhang Yun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39,938,719      99.7560%           300            0.3061%           是
              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39,942,719      99.7660%           4,300          4.3878%           是
              董事



                     提案3.00《关于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总得票数(股)                                          是否当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1       选举何俊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
                                                      39,942,719                   99.7660%                          是
              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39,938,719                   99.7560%                          是
              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案                                             占出席会议                                                               表决
          议案名称        分类                                                议所有股                         议所有股
序号                                             所有股东有                                                               结果
                                       股数                         股数      东有表决           股数          东有表决
                                                 表决权股份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
       《关于第十       所有有表    39,993,819        99.8936%     42,600      0.1064%            0            0.0000%    通过
       届董事会独       决权股东
4.00
       立董事津贴      其中,中小
          的议案》      股东表决      55,400          56.5306%     42,600     43.4694%            0            0.0000%
                          情况



                     提案5.00《关于签署<展期协议书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案                                             占出席会议                                                               表决
          议案名称        分类                                                议所有股                         议所有股
序号                                             所有股东有                                                               结果
                                       股数                         股数      东有表决           股数          东有表决
                                                 表决权股份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
       《 关 于签 署
                        所有有表    17,942,200   99.7631%   42,600   0.2369%    0      0.0000%   通过
       < 展期协 议
                        决权股东
5.00   书二 >暨 关
                       其中,中小
       联 交 易的 议
                        股东表决     55,400      56.5306%   42,600   43.4694%   0      0.0000%
       案》
                          情况



                     注: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公司在发布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提出异议,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其他相关情况表示关
              注。
                     3、议案5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所持股
              份22,051,619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梦灵、姚琳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 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