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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学大教育: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震)2022-04-2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本人担任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
         独立意见。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2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各项会议,对所出席的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本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董事
       会会议次数(次)   (次)      (次)      (次)     并表决(次)   召开次数(次)     (次)
王震            12           0           0            0         12                4             3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
         会会议 4 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在每次会议中详
         细了解各项议案情况,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按要求将所涉议案报送公司董
         事会审议,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审慎决策献计献策。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本人在 2021 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如
         下:
             (一)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基于独立
         的立场及判断,本人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材料,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基于独
         立的立场及判断,本人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材料,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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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于
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此外,本人对 2020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于
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签署<展期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基于独
立的立场及判断,本人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材料,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未
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于
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基于独
立的立场及判断,本人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材料,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
任邵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范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崔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基于独
立的立场及判断,本人对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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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受疫情管控的特殊要求,本人多次以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进行线上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从本人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管
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时
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2021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
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作用。
    五、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就有关
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
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时跟进新修订的监管政策,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在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各项规定,坚持独立、
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良好沟通和
协作,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震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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