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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学大教育:关于参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4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于2022
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将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原定召开地点即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在股东大会召开当天将实行封闭
管理。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护股东、股东
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并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现对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做出如下特别提示:
    一、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
的健康,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方式调整为通讯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不再设置现场会议室,会议方式调整为通讯会议方式。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向成功登记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供通讯
接入方式(相关通讯费用由参会人自理),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时提供与原出席现场会议登记要求一致的材料,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
       三、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
均未发生改变。
       四、调整为通讯会议方式后的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通讯方式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 9:15 — 9:25,9:30 —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
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线上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8.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说明》、《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内容。
         3.特别说明:
         (1)上述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投票结果。
         4.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
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目前因疫情原因
已封闭管理)。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电子邮箱:zg000526@163.com。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
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
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5.00                                                 √
            本预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6.00                                                 √
            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7.00                                                 √
            理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
  8.00                                                 √
            供担保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