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2009-11-20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09—5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张硕城先生于2009年9月29日因
其亲属误操作买入本公司股票,并于2009年11月19日卖出,出现短线
交易的情形。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张硕城先生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张硕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09年9月29日,张硕城先
生名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账户,以成交价格为6.8元/股买入本公司
股票3,000股,该笔交易金额为20,400元。于2009年11月19日以成交价
格为8.48元/股卖出700股,该笔交易金额为5,936元。其余的股票锁定。
经核查,张硕城先生因平日工作繁忙,在此期间其账户一直委托
其亲属代为管理。2009年9月29日,在张硕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
其亲属为其账户“买入”3,000股本公司股票,并于2009年11月19日
“卖出”其中700股。由于上述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所形成的事实违
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张硕城先生2009年11月19日以成交价格为8.48元/股卖出700股本公司股票交易
金额5,936元,减去2009年9月29日以成交价格为6.80元/股买入本公司
股票的成本所获得的收益为1,176元,由此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张硕城先生对于未能妥善管理好其个人股票账户深表歉意。
三、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拟
采取的措施
发生本次买卖行为后,公司立即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再次重
申并强调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以及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务必控制好自己的股票账户,谨慎确
认。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