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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2009-11-20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09—5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张硕城先生于2009年9月29日因

    其亲属误操作买入本公司股票,并于2009年11月19日卖出,出现短线

    交易的情形。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张硕城先生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张硕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09年9月29日,张硕城先

    生名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账户,以成交价格为6.8元/股买入本公司

    股票3,000股,该笔交易金额为20,400元。于2009年11月19日以成交价

    格为8.48元/股卖出700股,该笔交易金额为5,936元。其余的股票锁定。

    经核查,张硕城先生因平日工作繁忙,在此期间其账户一直委托

    其亲属代为管理。2009年9月29日,在张硕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

    其亲属为其账户“买入”3,000股本公司股票,并于2009年11月19日

    “卖出”其中700股。由于上述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所形成的事实违

    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张硕城先生2009年11月19日以成交价格为8.48元/股卖出700股本公司股票交易

    金额5,936元,减去2009年9月29日以成交价格为6.80元/股买入本公司

    股票的成本所获得的收益为1,176元,由此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张硕城先生对于未能妥善管理好其个人股票账户深表歉意。

    三、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拟

    采取的措施

    发生本次买卖行为后,公司立即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再次重

    申并强调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以及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务必控制好自己的股票账户,谨慎确

    认。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