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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0-04-2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0-1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硕城 独立董事 因出差在外 龚洁敏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崔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增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旺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939,495,223.85 931,334,130.01 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52,080,383.66 643,112,196.38 1.39%

    股本(股) 583,790,330.00 583,790,33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12 1.10 1.82%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252,155,406.50 223,416,297.67 1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968,187.28 14,138,275.48 -36.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518,816.69 16,321,072.97 -354.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 0.03 -333.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024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024 -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 2.35% -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1.05% 2.10% -1.0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2,852,777.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788.48

    所得税影响额 -733,141.57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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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199,424.69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009 年12 月2 日,公司与桐乡长威置业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单项》,

    公司委托交通银行向桐乡长威置业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1 亿元贷款,期限:自2009 年12 月4 日至2010 年12 月2 日,合同

    期内均按年利率13%的固定利率执行。本期确认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852,777.78 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1,69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崔玉梅 2,032,847 人民币普通股

    陆世好 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海清 1,074,040 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汇理银行 925,900 人民币普通股

    汤维中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梁剑 654,838 人民币普通股

    李临临 564,214 人民币普通股

    王瀛 547,800 人民币普通股

    朱大力 514,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兴娣 479,734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增加130.62%,主要是本期经营规模扩大和季节性销售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减少70.19%,主要是本期将预付账款结转库存商品和在建工程所致;

    3. 应收利息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收到上年计提的应收委托贷款利息所致;

    4. 在建工程增加1148.68%,主要是公司将购买的房屋建筑物因改造而转入本科目所致,

    5. 生产性生物资产增加31.49%,主要是因生产规模扩大而增加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67.76%,主要是本期发放了上年度计提的效益工资所致;

    7. 专项应付款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专项支出增加所致;

    8. 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32.79%,主要是下属子公司教育书店2010 年春季免费教材结算未确认所致;

    9. 销售费用减少57.11%,主要是下属子公司教育书店本期运费减少所致;

    10. 财务费用减少495.36%,主要是本期增加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所致;

    11. 营业利润减少39.20%,主要原因是下属农牧企业本期的毛利减少所致;

    12. 营业外支出减少99.85%,主要是由于本期减少合同违约金支出所致;

    13. 利润总额减少35.72%,主要原因同营业利润的变动原因,另外也受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减少的影响;

    14. 净利润减少43.45%,主要原因是农牧企业本期的毛利减少,另外也受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减少的影响;

    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36.57%,主要原因同净利润的变动原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16. 少数股东损益减少188.10%,主要是由于下属南海种禽公司本期亏损而使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减少所致;

    17. 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54.23%,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95.83%,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19. 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124.77%,主要是由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变化而使本期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所致;

    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35.55%,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54.39%,主要原因是受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收到往来款减少和购买商品

    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的共同影响。

    2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了委托贷款利息所致;

    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273.50%,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4. 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85.71%,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本年无筹资事项而减少了该项现金流入和流出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广东省广弘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公司)

    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1)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若在本次股权分置

    改革过程中,存在公司的部分股东因未及时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

    复等原因导致其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送股对价,广弘公司将先行垫

    付该部分送股对价。(3)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广弘公司

    赠送9,000 万元现金给本公司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一部分。(4)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广弘公司豁免本公司欠其21,919.11

    万元的债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一部分。

    截止本报告日,广弘

    公司已履行上述承

    诺中的第(2)、(3)、

    (4)项,第(1)项

    承诺事项仍在严格

    履行中。

    股份限售承诺

    广东省广弘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1、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

    除广弘公司外的其他非流通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广弘公

    司在重组方案中对于股份锁定承诺:自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之日起36 个月内("锁定期"),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我司除贵司股权

    分置改革需要为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代垫股份情形外将不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质押、出借、授予任何期权、转让和处置

    本次发行的或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贵司股份、

    权益或其他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股份拆细、派送红股

    等方式增持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日,承诺

    事项仍在严格履行

    中。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广东省广弘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1、为了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广弘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

    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粤美雅控股股东的义务,在不与法律、法规相

    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以及其他全资、控股子公

    司在与粤美雅关联交易时将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2)

    本公司承诺在粤美雅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粤

    美雅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粤美雅向本公司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不利用本公司所处控股股东地位,就粤美雅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

    截止本报告日,承诺

    事项仍在严格履行

    中。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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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故意促使粤美雅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粤美雅和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决议;(5)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

    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

    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

    础上决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粤美雅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将不会要

    求和接受粤美雅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

    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2、广弘公司对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① 本

    公司确认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没有以任何形

    式从事或参与对粤美雅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并促使本公司及所属

    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会:(1)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

    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与粤美

    雅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和活

    动;(2)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粤美雅或粤美雅附属企

    业以外的他人从事或参与与粤美雅(包括粤美雅附属企业)重组完成

    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

    直接或间接)任何与粤美雅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② 如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发

    现任何与粤美雅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

    会,将立即书面通知粤美雅,并保证粤美雅或其附属企业对该业务机

    会的选择权。③ 如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第

    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将来

    其可能获得的与粤美雅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

    新业务、资产或权益,本公司将保证粤美雅或其附属企业对该新业务、

    资产或权益的优先受偿权。④ 在本承诺有效期内,如粤美雅及附属企

    业有意开发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新业务或项目,除本公司及其所属分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当时已从事或参与的业务或项目外,本公

    司将不会、且将促使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会

    从事或参与与粤美雅该开发业务或项目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

    争的业务和项目。⑤ 在本承诺有效期内,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

    资、控股子公司不会:单独或连同任何其他人士,通过或作为任何人

    士、机构或公司的经理、顾问、雇员、代理人或股东,在与粤美雅或

    粤美雅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情况下,故意的游说或唆使任

    何曾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进行业务的人士、机构或公司,或

    任何正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协商的人士、机构或公司,使其

    终止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进行交易;或减少该等人士、机构

    或公司通常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进行的业务数量。⑥ 如违反

    以上承诺导致粤美雅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粤美雅进行充分赔偿。3、

    本次收购取得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收购人广弘公司承诺:本次收购

    所获得的粤美雅股份自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除上述

    承诺外,收购人本次收购取得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诺

    广东省广弘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重组方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重组方案中承诺:1、广弘

    公司对于股份锁定承诺:自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36

    个月内("锁定期"),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我司除贵司股权分置改革需

    要为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代垫股份情形外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出

    售、要约出售、质押、出借、授予任何期权、转让和处置本次发行的

    或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贵司股份、权益或其他

    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

    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郑重承诺:粤美雅本次向我公司发行的187,274, 458 股股

    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粤美雅股票恢复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锁定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

    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

    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2、广弘公司承诺:“保证粤美雅重组完成

    后,拟注入资产当年实现盈利不低于盈利预测水平,后续两年净利润

    截止本报告日,承诺

    事项仍在严格履行

    中。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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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0%,即2008 年不低于5865 万元、2009 年不低于

    6452 万元、2010 年不低于7098 万元,不足部分由广弘公司现金补足。

    上述盈利预测的数据以粤美雅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在该等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7 日内,广弘公司应将不足部分款项划付

    至粤美雅账户。”3、广弘公司对于保持独立性承诺:广弘公司将与粤

    美雅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现承诺

    如下:① 保证粤美雅的人员独立: (1)我公司推荐的粤美雅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如获粤美雅

    董事会聘任,将专职在粤美雅工作、并在粤美雅领取薪酬,不在我公

    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双重任职; (2)我公司保证粤美雅

    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我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

    ② 保证粤美雅的财务独立 :(1)粤美雅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

    部门,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粤美

    雅继续保持独立在银行开户,我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等

    关联企业不与粤美雅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粤美雅依法独立纳税;

    (4)粤美雅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我公司不干预粤美雅的资金使用。

    ③ 保证粤美雅的机构独立 :粤美雅将依法保持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保持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我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

    等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④ 保

    证粤美雅的资产独立、完整 :我公司保证不占用粤美雅的资金、资产

    及其他资源。⑤ 保证粤美雅的业务独立 :(1)保证粤美雅在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

    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保证我公司(包括我公司控

    制的企业)、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避免与粤美雅发生同业竞争;保证严

    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杜绝非法占用粤美雅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且

    不要求粤美雅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

    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粤美雅的重大

    决策事项,影响粤美雅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发行时所作承

    诺 无 无 无

    其他承诺(含追

    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1 月01

    日 非现场接待 非现场接待 公众投资者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

    公司经营、行业状况等情况作出说明

    2010 年03 月31

    日 非现场接待 非现场接待 公众投资者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

    公司经营、行业状况等情况作出说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6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持股30%以上股东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的计划。

    3、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合同签订情况。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崔 河

    2010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