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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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0-2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9 月13 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 楼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崔河董事长
6、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10 年8 月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5,081,40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81,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0%。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81,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2 -
表决权0%。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81,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0%。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招嘉泳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