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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独立意见2011-03-2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

案资料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

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绩效薪

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

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               、                   、
              张硕城            杨卫华               龚洁敏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