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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11-15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1-2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聂周荣董事长
    6、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1 年 10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4,757,38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757,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0%。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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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招嘉泳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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