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关于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2011-12-07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1--2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证券交易系
统收盘后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公司)通
知,广弘公司称其下属子公司广东广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投资)通
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已达1%。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广东广弘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交易方式进行。
3、增持股份时间数量比例
2011年9月30日首次增持前,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广弘公
司持有公司股份292,936,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8%。2011年9月30日,广弘
投资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4,453,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广弘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广弘投资实际控制公司股份297,389,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4%。上
述事项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站披露。
2011年9月30日至12月7日,广弘投资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
公司股份5,837,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平均价格6.684元/股。
截至 2011 年 12 月 7 日,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837,9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广弘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298,774,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8%。
4、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5、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弘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计
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提升。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广弘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含已增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2%,未设定其他增持实施条件。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广弘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广弘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增持本公司股
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