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 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 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选举邹建华先 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关于提名邹建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邹建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他 们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提名邹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 、 张硕城 杨卫华 龚洁敏 二 O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