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3-27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0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监事 5 名,实到 4 名,监事潘芸女士因事假原因授权委托监事王振秀女士代为
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
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
现参与201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
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
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
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计合理,
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
益。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我们
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