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1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聂周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增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芹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1,114,465,909.56 1,107,274,907.67 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85,834,776.29 768,195,490.50 2.30% 总股本(股) 583,790,330.00 583,790,33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35 1.32 2.2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354,018,123.84 282,610,201.05 2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639,285.79 12,057,883.46 4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6,745,921.18 -99,455,797.60 22.8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3 0.00 23.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2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2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7% 1.70%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84% 1.68% 0.16%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921,038.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300,000.01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0,349.51 所得税影响额 -104,801.70 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82,718.04 合计 3,353,868.3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5,94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广东广弘投资有限公司 10,166,155 人民币普通股 鹤山市今顺贸易有限公司 7,473,920 人民币普通股 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500,303 人民币普通股 崔玉梅 2,644,547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泉州<2007-12 2,3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号>资金信托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信 08A4 证券投资 1,840,303 人民币普通股 集合资金信托 朱永文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42,633 人民币普通股 孟祥龙 1,442,515 人民币普通股 贾玉兰 1,172,9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增减变动幅度 374%,主要是本期经营规模扩大和季节性销售教材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增减变动幅度-49.4%,主要是本期预付账款结转而减少; 3、其他应收款增减变动幅度 44.4%,主要是本期应收冻肉补贴款增加; 4、生产性生物资产增减变动幅度 132.4%,主要是本期引进丹麦原种猪而增加; 5、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减变动幅度 65.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 6、应付票据增减变动幅度 100.0%,期末应付票据到期支付而减少; 7、应付账款增减变动幅度 37.8%,期末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增减变动幅度-36.2%,发放上年度效益工资; 9、应交税费增减变动幅度 154.7%,本期应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加; 10、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减变动幅度 67.7%,免费教材发行费收入增加相应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 11、销售费用增减变动幅度 164.9%,主要是运费费及人工成本增加; 12、财务费用增减变动幅度-79.5%,本期货币资金平均余额较上期多,相应利息收入增加; 13、营业外收入增减变动幅度 124.8%,主要是本期取得拆迁补偿,上年无该事项; 14、所得税费用增减变动幅度 30.3%,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 15、净利润增减变动幅度 47.7%,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及毛利水平提高相应增加净利润; 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减变动幅度 46.3%,本期净利润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增加; 17、少数股东损益增减变动幅度 97.0%,少数股东参股企业净利润增加;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减变动幅度-100.0%,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本年无该事项。 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公司)在股权 分置改革时承诺:(1)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 截止本报告日,广弘 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若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存在 广东省广弘资 公司已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的部分股东因未及时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等原因导致其无法向 股改承诺 产经营有限公 中的第(2)、(3)、(4) 流通股股东支付送股对价,广弘公司将先行垫付该部分送股对价。(3)在本 司 项,第(1)项承诺事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广弘公司赠送 9,000 万元现金给本公司作为股 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权分置改革对价的一部分。(4)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广弘公司 豁免本公司欠其 21,919.11 万元的债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一部分。 1、为了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广弘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本公 司将善意履行作为粤美雅控股股东的义务,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 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以及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与粤美雅关联 交易时将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2)本公司承诺在粤美雅股 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3)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粤美雅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 情况下,不要求粤美雅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不利用本公司所 处控股股东地位,就粤美雅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 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粤美雅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粤美雅 收购报告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5)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本 书或权益 广东省广弘资 截止本报告日,承诺 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 变动报告 产经营有限公 事项仍在严格履行 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 书中所作 司 中。 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承诺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粤美雅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和接受粤美雅给予的与其在任何 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2、广弘公司对 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①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 公司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粤美雅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并促使本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会:(1)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 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与粤美雅 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和活动;(2)在 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粤美雅或粤美雅附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 或参与与粤美雅(包括粤美雅附属企业)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粤美雅重组 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② 如本公司及所 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现任何与粤美雅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粤美雅,并保证粤美雅或其附 属企业对该业务机会的选择权。③ 如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 子公司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 用将来其可能获得的与粤美雅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 的新业务、资产或权益,本公司将保证粤美雅或其附属企业对该新业务、资 产或权益的优先受偿权。④ 在本承诺有效期内,如粤美雅及附属企业有意 开发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新业务或项目,除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在当时已从事或参与的业务或项目外,本公司将不会、且将促使 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会从事或参与与粤美雅该开发 业务或项目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和项目。⑤ 在本承诺有 效期内,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会:单独或连同任何 其他人士,通过或作为任何人士、机构或公司的经理、顾问、雇员、代理人 或股东,在与粤美雅或粤美雅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情况下,故意 的游说或唆使任何曾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进行业务的人士、机构或 公司,或任何正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协商的人士、机构或公司,使 其终止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进行交易;或减少该等人士、机构或公 司通常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进行的业务数量。⑥ 如违反以上承诺 导致粤美雅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粤美雅进行充分赔偿。3、本次收购取得 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收购人广弘公司承诺:本次收购所获得的粤美雅股份 自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收购人本次收购 取得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公司重组方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重组方案中承诺:1、广弘公司 对于股份锁定承诺:自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锁 定期"),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我司除贵司股权分置改革需要为其他非流通 股股东代垫股份情形外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质押、 截止本报告日,广弘 出借、授予任何期权、转让和处置本次发行的或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 重大资产 广东省广弘资 公司已履行上述承诺 份而产生的任何贵司股份、权益或其他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 重组时所 产经营有限公 中的第 2 项,第 1、3 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公司 作承诺 司 项承诺事项仍在严格 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郑重承诺:粤美雅本次向我公司发行 履行中。 的 187,274, 458 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粤美雅股票恢复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 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 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发行时所 无 无 无 作承诺 广东省广弘资 其他承诺 截止本报告日,承诺 产经营有限公 广弘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 (含追加 事项仍在严格履行 司、广东广弘投 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 中。 资有限公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 2012 年 01 月 01 日 非现场接待 电话沟通 公众投资者 公司经营、行业状况等情况作出说明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 2012 年 03 月 31 日 非现场接待 电话沟通 公众投资者 公司经营、行业状况等情况作出说明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聂周荣 二 0 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