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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34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邹建华                        独立董事                              因公务原因                      辛宇
    公司负责人聂周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增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徐爱芹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2.9.30                         2011.12.31
                                                                                                                (%)
总资产(元)                                 1,165,168,021.86                    1,107,274,907.67                            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819,274,498.58                      768,195,490.50                             6.65%
者权益(元)
股本(股)                                    583,790,330.00                      583,790,33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1.403                          1.316                             6.61%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49,085,287.54                         0.18%         1,053,707,840.29                    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3,417,322.64                       -23.71%            51,079,008.08                    -1.55%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26,750,359.46                    2.45%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0458                  8.36%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                     -23.33%                     0.087                   -2.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3                     -23.33%                     0.087                   -2.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9%                       -0.73%                     6.44%                    -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21%                       -1.33%                     5.05%                    -2.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236,634.2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4,173,130.03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8,348.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983,929.75


合计                                                      10,984,182.90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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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3,71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广东广弘投资有限公司                       11,348,755 人民币普通股                                         11,348,75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                         9,948,792 人民币普通股                                          9,948,792
            型 券投资基金
    鹤山市今顺贸易有限公司                         7,000,804 人民币普通股                                          7,000,804
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500,303 人民币普通股                                          6,500,303
                      崔玉梅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
                      陈洁荃                       2,223,590 人民币普通股                                          2,223,590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                         2,166,492 人民币普通股                                          2,166,492
                       基金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01,785 人民币普通股                                          1,901,785
                新价值   号                        1,788,126 人民币普通股                                          1,788,126
                    左本俊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石                   1,724,356 人民币普通股                               1,724,356
  期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
股东情况的说明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未数          期初数或同期     增减变动        幅度                      说明
                                             数
应收票据                             -                      -270,635.00   -100% 应收票据到期承兑
                                             270,635.00
应收账款                 51,173,307.20    16,118,850.71   35,054,456.49    217% 主要是本期经营规模扩大和季节性销售教
                                                                                 材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                 36,210,927.78    16,759,498.45   19,451,429.33   116.1% 主要是本期购货增加,预付货款增加
应收股利                    600,000.00     1,400,000.00     -800,000.00   -57.1% 本期收回联营企业现金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854,446.59    10,105,707.40    6,748,739.19    66.8% 主要是本期销售保证金和应收出口退税增
                                                                                 加
在建工程                 57,255,977.48    43,789,934.36   13,466,043.12    30.8% 本期增加“三旧改造”项目前期支出、冷库改
                                                                                 造等工程项目支出
固定资产清理              6,144,054.20     3,218,181.34    2,925,872.86    90.9% 本期增加铁路拆迁工程清理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           21,342,104.36    11,406,504.00    9,935,600.36    87.1% 主要是本期引进丹麦原种猪增加
开发支出                     52,390.00                -                   100.0% 申请名牌产品资本性支出
                                                             52,39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42,210.13     1,106,412.20                    39.4%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相应增加递延所得
                                                            435,797.93           税资产
应付票据                 20,777,885.03     9,456,270.18   11,321,614.85   119.7% 主要是本期购货增加,应付票据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8,593,658.60    17,042,053.55   -8,448,394.95   -49.6% 主要是本年发放上年度计提的效益工资
应交税费                 -2,964,608.13    -4,989,386.50    2,024,778.37    40.6% 本期应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增加
专项应付款                3,236,000.00                -    3,236,000.00    100% 本期收到冷冻食品溯源监控应用及推广专
                                                                                 项资金
财务费用                 -5,692,048.36    -3,126,941.43   -2,565,106.93   -82.0% 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2,081,232.38     1,519,085.76                    37.0% 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562,146.62



                                                                                                                               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营业外收入                24,386,753.46 12,243,023.85    12,143,729.61    99.2% 主要是本期增加处置资产和取得拆迁补偿
营业外支出                 1,593,484.43   3,186,804.01   -1,593,319.58   -50.0% 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862,052.04   2,345,992.67   -1,483,940.63   -63.3% 少数股东参股企业净利润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3,994,357.75 -24,614,088.07   10,619,730.32    43.1% 主要是本期减少对外投资的支出及固定资
金流量净额                                                                      产处置收益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338,029.47 -13,212,895.36    12,874,865.89    97.4% 主要是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本年
金流量净额                                                                      无该事项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弘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1)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                             截止本报告日,
                         股份。(2)若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存在公司的部分                            广弘公司已履
            广东省广弘   股东因未及时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等原因导致其无                               行上述承诺中
                                                                               2008 年 09 恢复上市
股改承诺    资产经营有   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送股对价,广弘公司将先行垫付该部分                             的第(2)、(3)、
                                                                               月 03 日   后三年
            限公司       送股对价。(3)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广弘公司                            (4)项,第(1)
                         赠送 9,000 万元现金给本公司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一部                            项承诺事项仍
                         分。(4)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广弘公司豁免本                            在严格履行中。
                         公司欠其 21,919.11 万元的债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一
                         部分。
                         1、为了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广弘公司做出如下
                         承诺:(1)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粤美雅控股股东的义务,
                         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
收购报告                 公司以及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与粤美雅关联交易时将按
书或权益 广东省广弘      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2)本公司承诺在粤美                            截止本报告日,
                                                                               2008 年 12 恢复上市
变动报告 资产经营有      雅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承诺事项仍在
                                                                               月 22 日   后三年
书中所作 限公司          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粤                            严格履行中。
承诺                     美雅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粤美雅向
                         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不利用本公司所处控股股
                         东地位,就粤美雅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
                         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粤美雅的股东大会或




                                                                                                                        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做出侵犯粤美雅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5)对
                        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
                        化的定价原则,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交
                        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
                        的基础上决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美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粤美雅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和接受粤美雅
                        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相比更优惠的条件。2、广弘公司对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①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目
                        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粤美雅重组完成后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
                        司承诺将不会、并促使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
                        公司不会:(1)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与粤美雅重
                        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和活动;(2)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粤美雅或
                        粤美雅附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或参与与粤美雅(包括粤美
                        雅附属企业)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粤美雅
                        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② 如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现任
                        何与粤美雅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
                        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粤美雅,并保证粤美雅或其附属
                        企业对该业务机会的选择权。③ 如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将来其可能获得的与粤美雅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资产
                        或权益,本公司将保证粤美雅或其附属企业对该新业务、资
                        产或权益的优先受偿权。④ 在本承诺有效期内,如粤美雅
                        及附属企业有意开发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新业务或项目,除
                        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当时已从事或
                        参与的业务或项目外,本公司将不会、且将促使本公司及其
                        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会从事或参与与粤美雅该
                        开发业务或项目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和
                        项目。⑤ 在本承诺有效期内,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
                        资、控股子公司不会:单独或连同任何其他人士,通过或作
                        为任何人士、机构或公司的经理、顾问、雇员、代理人或股
                        东,在与粤美雅或粤美雅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情
                        况下,故意的游说或唆使任何曾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
                        业进行业务的人士、机构或公司,或任何正与粤美雅或粤美
                        雅的附属企业协商的人士、机构或公司,使其终止与粤美雅
                        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进行交易;或减少该等人士、机构或公
                        司通常与粤美雅或粤美雅的附属企业进行的业务数量。⑥
                        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粤美雅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粤美雅进
                        行充分赔偿。3、本次收购取得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收购
                        人广弘公司承诺:本次收购所获得的粤美雅股份自本次收购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收购人本次
                        收购取得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资产置换
时所作承       无                                无                              无         无         无
诺
发行时所
               无                                无                              无         无         无
作承诺
其他对公   广东省广弘   广弘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 2012 年 05          截止本报告日,
                                                                                        6 个月
司中小股   资产经营有   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25 日            承诺事项仍在



                                                                                                             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东所作承 限公司、广东                                                                            严格履行中。
诺       广弘投资有
         限公司
承诺是否
           √ 是 □ 否 □ 不适用
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
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
致的同业
竞争和关
           □ 是 √ 否 □ 不适用
联交易问
题作出承
诺
承诺的解
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
行情况


(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提供的资料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
2012 年 07 月 01 日至                                                                    披露的前提下,对公
                      非现场接待   电话沟通          个人              公众投资者
2012 年 9 月 30 日                                                                       司经营、行业状况等
                                                                                         情况作出说明




                                                                                                              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聂周荣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