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326,050.73元,2012年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366,867,518.7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51,697,250.42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负值。据此,公司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2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认同公司关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认为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谢明权、邹建华、辛宇 二 O 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