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25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3--3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
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聂周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编号:2013—37)。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孙远中,公司注册地:广州市番禺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广式腊肉、腊肠、肉干、肉脯;
加工销售椰果;储存冷藏冷冻食品;收购、销售:干制蔬菜、干制水产品;提供商业
流通仓库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以工商部门核准的
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设立子公司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出售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公
司)100%股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3—38)。
同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公司所持有嘉兴公司
80%的股权和出售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嘉兴公司 20%的股
权。同意上述嘉兴公司 100%股权挂牌出售底价不低于 1.4 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嘉兴公司 100%股权挂牌转让涉及相关
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合约期至 2012 年度止,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
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通知” 中对签字注册会计师
连续为同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的年限要求,原负责公司审计及签字
工作的负责人将发生变动,原有审计团队无法保持稳定。有鉴于此,公司为保障 2013
年度财务审计顺利开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
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合约期至 2012 年度止,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决定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聘任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同
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将该议案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3—39)。
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
场南塔37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