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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201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4-03-06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4-0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6 人,郑宗伟董事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翁世淳董事代为行
使表决权,俞焕贵董事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陈子召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
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湘晴先
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周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聂周荣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由公司大股东广东省广弘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周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周凯先生个人资料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聂周荣董事长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周凯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附件二)。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4—06)。
    公司定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上午 10:00 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
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周凯先生个人资料:
     周凯,男,195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1973 年 9 月参
加工作,1973 年 9 月至 1976 年 9 月任广西百色青年农场生产队长;1976 年 9 月至 1978 年 9 月
在广西百色汽车总站大修厂工作;1978 年 9 月至 1982 年 7 月在广西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
业学习;1982 年 7 月至 1985 年 9 月在广西大学经济系任教;1985 年 9 月至 1988 年 7 月在华南
师范大学政治系攻读经济学专业硕士;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历任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
院财政金融系教师、财税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系主任、系党支部书记;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广东省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1 年 7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9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省商贸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附件二: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选周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中关于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周凯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
格合法。
      2、程序性。提名周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谢明权、邹建华、辛宇
                                                                      二 O 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