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4-06-12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4-2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5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 8 人,黄湘晴副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俞焕贵董事代为行使表
决权,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朱列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谢明权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详
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告编号:2014-14)。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提名朱列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列玉先生个人资料详
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谢明权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4—22)。
公司定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
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列玉先生个人资料
朱列玉,男,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法学博士,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1988 年 8 月
参加工作,曾任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广州市金融海商
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 年 11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广东纵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1 年 4 月至今
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兼任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广弘控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