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7-01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4-2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 6 月 30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周凯董事长
6、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4 年 6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9,259,52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2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朱列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9,259,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0%。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朱列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李家伟、陈思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