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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公告2014-09-30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4--3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 8 月 19 日,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流花支行申请 1200 万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额度,由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广东广弘
粤桥食品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流花支行申请 12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由公司为其向工商银行广州流花支行申请 12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授
信额度使用和为其提供担保事宜。 详见 2014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编号:2014--32、34)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4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州流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粤桥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州流花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
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
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
权 最 高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200 万 元 ; 所 保 证 的 债 权 为 自 2014 年 9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9 月 21 日期间粤桥公司在人民币 12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工商银
行广州流花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200 万元(全
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13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9.0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200 万元(全
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
为 1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2 %。公
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