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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一)2014-12-1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弘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属广东省广

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00 万元参与与关联方广东省商

业企业集团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大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同意将该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                  、                 、
                  邹建华             辛宇            朱列玉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