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2-02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5-0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5日—2015年2月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5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5日15:00至2015年2月6日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3 项,议案 1、2 项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项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审议关于选举周凯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黄湘晴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选举郑宗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选举陈子召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 审议关于选举翁世淳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 审议关于选举陈楚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审议关于选举朱列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罗其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选举郑国坚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林文生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潘瑞君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王振秀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潘芸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曾锦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才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特别强调事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分别进行表决。
    注:议案 1、2 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编
号:2015--04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公告》、2015--05《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其法人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因
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 2015 年 2 月 4 日(上午 8:30—11:30.下
午 14:3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
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9
    2.投票简称:广弘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广弘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
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如议案 1 为
选举非独立董事,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
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序号
总议案                        所有议案                                   -----
1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审议关于选举周凯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1.2       审议关于选举黄湘晴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1.3       审议关于选举郑宗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1.4       审议关于选举陈子召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1.5       审议关于选举翁世淳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
1.6       审议关于选举陈楚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
2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2.1       审议关于选举朱列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2.2       审议关于选举罗其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2.3       审议关于选举郑国坚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3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3.1       审议关于选举林文生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3.2       审议关于选举潘瑞君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2
3.3       审议关于选举王振秀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3
3.4       审议关于选举潘芸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4
3.5       审议关于选举曾锦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5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表一: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周凯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黄湘晴投 X2 票                      X2 股
              对候选人郑宗伟投 X3 票                X3 股
              对候选人陈子召投 X4 票                X4 股
              对候选人翁世淳投 X5 票                X5 股
              对候选人陈楚盛投 X6 票                X6 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即
                      合   计
                                        所持股份总数与 6 的乘积)
    表二: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朱列玉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罗其安投 X2 票                  X2 股
            对候选人郑国坚投 X3 票                  X3 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即
                      合   计
                                        所持股份总数与 3 的乘积)
     表三:投给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林文生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潘瑞君投 X2 票               X2 股
               对候选人王振秀投 X3 票               X3 股
               对候选人 潘芸 投 X4 票               X4 股
               对候选人曾锦炎投 X5 票               X5 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即
                      合   计
                                        所持股份总数与 5 的乘积)
    (5)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 1 议案 2 和议案 3 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
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股东
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周凯先生、黄湘晴先生、郑宗伟先生、陈子召先生、翁世
淳先生、陈楚盛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按照任意组合分配,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
数与 3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朱列玉先生、罗其安先生、郑国坚先
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按照任意组合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5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
票数平均分配给林文生先生、潘瑞君女士、王振秀女士、潘芸女士、曾锦炎先生,
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按照任意组合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5
的乘积。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5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5 年 2 月 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
认投票人的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股东可以采用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的方
式进行身份认证。
       ( 1 )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的 , 登 陆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 或
http://www.szse.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
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约 5 分钟后可使用。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附后)
    附件: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表决指示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1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在相应意见栏内 ----------
    填写表决权票数)
1.1 审议关于选举周凯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票

1.2 审议关于选举黄湘晴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票

1.3 审议关于选举郑宗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票

1.4 审议关于选举陈子召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票

1.5 审议关于选举翁世淳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票

1.6 审议关于选举陈楚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票

2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相应意见栏内
                                                                    ----------
       填写表决权票数)
2.1 审议关于选举朱列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票

2.2 审议关于选举罗其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票
2.3 审议关于选举郑国坚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票

3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在相应意见栏内填写
                                                                  ----------
    表决权票数)
3.1 审议关于选举林文生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票

3.2 审议关于选举潘瑞君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票

3.3 审议关于选举王振秀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票

3.4 审议关于选举潘芸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票

3.5 审议关于选举曾锦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票




注: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