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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0-28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6--3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5:00至2016年11月15日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
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
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
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
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3)。
   (二)登记时间
   2016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
件 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9
    2.投票简称:广弘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序号
总议案 对下列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100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议案 1                                                  1.00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议案 2                                                  2.00
           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议案编码 1.00
代表议案 1,议案编码 2.00 代表议案 2。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6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                                                           表决指示
                        审议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