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2016-11-11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6--3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至 9 月 30 日对公司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材料、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程序等情况进行了详尽和
全面的检查。近日,公司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5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主要
内容公告如下:
一、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对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存货盘
点,盘点结果确认存货盘亏净额 2203.93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净利润 15349.3
万元的 14.36%,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第 11.11.3 条等相关
规定。
《决定书》要求公司按时提交书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并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广东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及的事项,
将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广东监管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完
成整改。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十一月十日